应该说这是陈光标品牌创立的初级阶段,先是发现了金矿,赚到了钱,有了钱之后如果开发更多的金矿?于是标哥想到了做品牌,扩大品牌知名度。除了《扬子晚报》一位副总写的稿子之外,我想标哥在品牌做响之前,应该也做了很多其它方面努力,以达到品牌传播的效果,其中最直接最多的可能就是做慈善,以慈善带动品牌传播,以品牌传播获得更多的金矿开采权,从而形成良性偱环。
但是能让标哥真正华丽转身,一夜成名的,应该是2008年的5月,当时有相关报道这样描述:汶川地震发生后两个小时,企业家陈光标分别从武汉和安徽调集60辆的工程车,连同120多人的救灾队伍合力向灾区进发。这支队伍日夜兼程,几乎与军队同时抵达了灾区,成为自发抗灾抵达地震灾区的首支民间队伍。
我能说的是高效快捷!我还要说的是敏感果断,把握时机,我还要说的是全国媒体不停的报道,反复的报道,从而让陈光标品牌成为真正的中国驰名商标。
如果我们以广告的角度来看品牌传播,那么陈光标品牌的成功从投入来看,与别的企业做品牌一样,那也是真金白银,花了很多的钱,,但同样是做广告,选择的方式却不一样,虽然也花钱,但不是直接花给传播的第一载体――媒体,而是劳苦大众,或都说那些需要救助的个人和组织,通过新闻事件产生的轰动效应来传播,结果是大家纷纷积极主动的传播传颂。而很多企业为了做响品牌,于是同很多媒体签了很多广告,给了媒体多钱,结果是很多消费者并不买账,因为各种媒体上每天的各种广告太多了,大家只要一接触媒体,就被广告轰炸的晕呼呼的。这种被动地被宣传被接受,效果当然要大打折扣。标哥品牌传播方面,体现出了高超的艺术水准,不给媒体钱,却让媒体围着转,并且主动宣传,而作为广大受众也津津乐道,广为传颂。
同样是品牌传播,我更愿意欣赏这种具有更高艺术水准的传播。
当然媒体也有一些关于陈光标品牌的负面报道,但我想标哥是一位民营企业家,他捐或不捐、捐多捐少,是否有以募捐换取广告效应,是否借此与政府搞好关系以争取项目……那是个人选择,只要其中不涉违法,他的捐款行为就应该和其他好心人一样,受到肯定。
正如他自己坦言:“我的生意现在应接不暇,跟我长年做慈善有很大关系。做慈善有良好的信誉。我做慈善本来是想回报社会,而社会又给予我良性的回馈。”
俗话说:损人不利己的事坚决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谨慎处之,利人利己的事积极去做,既然是有利于社会又有利于自己的事,那为什么不去做呢?
在很多人的眼里,陈光标是一位慈善家,而作为一名营销人,在我的眼里,我更愿意把他看成是一名卓越的品牌营销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