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经营者的大多数并不把企业看作是自己的所有物,而是把自己看作犹如接力赛的选手一样,更习惯于把企业看作社会的一员。
日本经营者团体的日本经团联在去年12月发布了《2009年版经营劳动政策委员会报告》,在报告中就保障雇佣关系及安全的重要性阐述道:“目前的状况,超越了过去的石油危机、泡沫经济破灭后带来的长期经济萧条,可以说是第三次危机……”。并指出:“特别是雇佣关系的保障、稳定,是积蓄人力资本、筑起劳资信赖关系、培养员工忠诚心、团队精神的基础,也是竞争力的源泉。时代的变化日益激烈,日本式经营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对于应该坚守的一定要坚守是非常重要的。”这一观点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最近,对日本大型企业及中型企业实施了一项有关公司治理的调查。调查结果揭示了以下新动向。即CSR以及企业伦理已被企业广泛重视。
此次调查要明确的问题之一是,这些企业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CSR)、企业伦理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有无制定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伦理规定这一问题时,大企业(东证一部上市)中占回答企业(114家)83.3%的企业回答了“制定了措施”。在回答有无设置负责社会责任、企业伦理的组织这一问题时,“设置了”占回答数的51%,“正在研讨中”占11.4%,“其它”占70%,三分之二以上的企业做出了设置或者正在研讨设置的回答。
此项调查结果还表明,有关CSR、企业伦理组织的名称多为“CSR推广部”等带有“CSR”(企业社会责任)字样的组织,其次带有“Compliance”(遵守法令)名称的组织(遵守法令推广室等)比较多。
作为在日本企业中生成、并被长期坚持的经营管理及思考方式,可以举出三个重要的方面:一是由禀议、会议等做出决定的集体决策方式;二是保障雇佣的经营;三是坚持企业持续、长久的经营。
集体决策方式
在日本,企业内部做出决策多数是采取会议或者禀议的方式进行。由会议做出的决策,因为是通过复数成员来观察判断问题,从而避免了仅靠个人决定带来的危险,可以做到使决策前提的价值基准、信息能够在成员之间得到传递。另外,禀议制度是由组织内部成员(起草者)在处理某些问题时,做成禀议书,记述起草事宜(计划方案),把它在相关部门间进行传阅,顺次盖章同意,再传回到起草者手头,使起草事宜完全得到承认的一种制度。这样的禀议制度在日本,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机关及其他团体都已得到普及,可以达到如下效果:
——通过禀议,可以避免由起草者个人主观决定而带来的危险。那是因为起草事宜是通过相关部门检验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