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乐器网讯 2003年,中央和地方两级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从受到多个政府主管部门干预变成了单独管理。过去,国有企业深受多头管理模式之困惑,效率低下,而如今,监督和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的责任都由国资委承 担。
根据200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的决定,新设立的国资委由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包括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监管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
通过归并其他政府部门管理企业的职能,国资委的职权范围迅速扩大,逐步形成排它的监管权,而国有企业只要不明显违反国资委的旨意,就不必过于迁就其他政府部门的政策。同时,由于国资委负责让国有企业做大做强,难免和国有企业利益一致,袒护国有企业,从而发生国有企业利润上缴严重不足、收入分配过于偏向国企人员、国有企业行为不受约束等问题。
其实,国资委制度本身就蕴含着矛盾。“国资委在监管企业,但是谁来监管国资委呢?”美驰集团(Moelis & Company)中国区总裁、曾任某大型国企CFO的周凡反 问。
周凡认为,自从国资委成立以后,国企的功能和作用就发生了转变,国资委把利润和增长当做考核国企的主要目标,导致国企只顾赚钱,而忽视了社会作用。国企应该是为国民服务的,而不是只是为了从国民身上赚钱。同时,名义上国企还是国资委在监管,但是国资委本身却缺乏监管。
虽然从数量看,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的央企从196家缩减至2011年底的117家,但数字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国有企业垄断程度的减少,相反,可能是更加“国进民 退”。
耶鲁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陈志武认可朱镕基时代的国有企业改革,他认为,在2003年国资委成立后国企改革基本停止甚至出现倒退,尤其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国进民退”再次成为主旋律。
就其根源是体制的先天矛盾:国资委同时承担了出资人和监管者双重决策,作为出资人希望拥有利润最大化,而监管者需要制约国企,使其进行规范化运作,两种职责相互矛盾的现实又被描述成“老板”兼“婆婆”。使得在国资委保护下,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但却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也给其他经济主体带来了损害。
“国资委的责任不能仅是要保值增值。”国务院参事、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汤敏希望国资委的角色可以有所改变。“国资委用各种绩效指标来要求国企来赚大钱,这样反而加强了垄断。严格按照党与国家制定的大战略来管理国企和央企,公益性的国企应该保值就行。而竞争性国企,国资委应该帮助国企逐渐退出竞争领域,这是国资委非常重要的责 任。”
汤敏认为,很难笼统地说国资委的模式好还是不好,模式本身没有好坏,要看具体执行的方式和工作重点。因为“国资委并不应该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只是代表出资人在管理国企,真正的出资人是国家财政部所代表的全体人民。”陈志武认为:“国资委可以作为国家出资人的代表,但必须对其公开问责。”
周凡认为,国企的管理人应该是能代表国民的机构,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把国企划归人大管理,至少在法理上更说得通。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从立法的层面上进行规范才行,否则无法推进。”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建议,中国国有企业的董事长由人民代表大会任命;同时全部财务公开,强制规定上缴利润的比例,同时工资和成本由第三方审计。
高盛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首席经济学家吉姆·奥尼尔认为,国有企业必须改变管理模式,更多地将利润分配给公共投资 者。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霍德明认为,按照中国的国情,即使放开竞争,打破国企垄断,恐怕还得有一部分国企会保留下来,比较合适的是保留一二十家国企仍然由国资委管理,也不牵扯到具体的红利,淡化国有的色彩。
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希望改革可以更为彻底。在他看来,国资委只不过是一个机构,按照中国政治利益平衡的原则运行着,本质是在人群之间交错的一种关系。但如果不提政治改革,经济改革是没戏的。
[结论]既代表出资人又履行监管者职责的国资委的角色定位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将重点放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只会强化国企的垄断。谁来监管国资委?
责任编辑:张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