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乐器网讯 2012年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启动,省工信委联合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州工信委和财政局于2012年9月20日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报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将不予受理。
专项资金项目支持重点和范围包括:
技术进步项目、专业化发展项目、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增加就业岗位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重点支持为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改造现有厂房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等;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信息、集中治污减排等专业服务的服务企业和机构进行改造升级;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
申报条件:
根据要求,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符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进入项目库,且符合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而且符合现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项目须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专利补助项目、提升研发能力项目、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除外),属于2013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未明确建设期的,项目建设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
此外,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放宽到4000万元。
项目一旦申报成功,将获得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据悉,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30%,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专利补助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对企业2009年至2011年期间获得的专利(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其他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优化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
责任编辑: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