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乐器网讯】大股东质押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影响、管理层高薪一定能刺激企业业绩增长……企业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不少类似的管理惯例,但这些管理惯例是否都在为企业创造着价值呢?管理会计的研究告诉了我们一个与常规思维截然不同的答案。
正向激励的民企大股东质押
股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行为颇受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追捧。表面上看,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然而,北京工商大学财务系教授王斌经研究后发现,这一行为有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小的冲击。“具体来说,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可能会带来债务违约及控制权转移风险,而这些风险又会产生管理激励,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业绩。”王斌表示。
王斌从“谁”(哪类大股东)需要质押股权融资出发,详细对比了国有与民营大股东面临不同的融资约束、信贷歧视环境,得出了与以往研究恰恰相反的结论,那就是与国有大股东相比,民营大股东因融资约束等而更趋于采用股权质押融资;大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受大股东对公司持股比率的影响,而民营大股东因其质押融资“对赌”性更强,其持股比率越高,就越不会进行质押。
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在还本付息过程中,股价下跌导致质押品价值贬值,这是一种潜在的违约风险。而这种违约风险一旦出现,就会造成控制权转移,这是股权质押的最终风险。不同性质的大股东应对控制权转移风险的方法不同,国有大股东采取的是政府救助,如定向增发、注资、税务优惠等,而民营大股东多采取自救的方式。基于以上分析,王斌发现,与国有大股东相比,民营大股东在质押股权后,因担心控制权转移风险从而有更强的激励来改善其公司业绩。
高而不优的国企高管薪酬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差距问题也十分严峻。数据表明,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最高的高管薪酬为1108万元,最低为1.2万元,高管薪酬最高者是最低者的900多倍。当年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平均为59.57万元,近70%的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低于平均值,近30%的上市公司低于平均值的一半。
虽然上市企业的高管薪酬差距过大已经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但是想通过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约束高管薪酬的差距,我们必须解决一个问题:我国高管的外部薪酬差距的扩大能否有效激励公司高管,进而提高公司绩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黎文靖经过研究后发现,我国国有企业存在两极分化的高管薪酬结构并不能为国有企业带来激励效应。
黎文靖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2005年至2011年的数据,考察了高管的外部薪酬差距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总体研究结果表明,高于行业平均基准的外部薪酬差距与非国有企业的业绩正相关,与国有企业的业绩不存在相关性,因为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制定更多地受到管理层权力的影响,外部薪酬差距不存在激励效应。”黎文靖说。
黎文靖认为,既然外部薪酬差距对国有企业并不存在激励效应,那么国有企业巨大的薪酬差距可能带来社会的分配不公问题,因此他支持了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限制,如限制国有企业高管的权力,制定薪酬监督机制,减少高管权力对薪酬的影响。
同时,对于外部薪酬差距对非国有企业存在激励效应,黎文靖建议,可效仿非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中注入市场薪酬竞争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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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