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乐器网讯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指数熔断机制作出了如下调整:
将触发5%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为暂停15分钟;相应的,将14:30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改为自14:45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
其余制度要点保持不变,包括: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基准指数;指数触发7%阈值就直接暂停交易至收市;集合竞价阶段出发熔断机制自开盘实施熔断;早盘熔断时间不足的午盘开盘后补足;熔断机制实施指数期限联动;股票停牌和指数熔断期间重复的,熔断优先,即熔断结束后再复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今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境内资本市场是新兴加转轨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市场波动较大,引入指数熔断机制,为市场在大幅波动时提供“冷静期”,有助于市场稳定,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
对于三家交易所经研究后暂未吸收的意见,交易所将作出专门说明,并将在今后的制度完善过程中,结合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继续深入研究论证。
邓舸介绍,从境外经验看,熔断机制的引入都不是一步到位的,各个市场也没有统一的做法。例如,美国市场1987年发生股灾后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后又陆续调整过熔断阈值、暂停交易时间;2010年发生闪电崩盘事件后,美国市场又引入个股熔断机制。
韩国市场在保留已有涨跌幅制度的基础上,于1997年金融危机后先后引入了指数熔断机制和个股熔断机制。
据悉,由于实施指数熔断机制需要交易所对技术系统作出相应调整,我国市场指数熔断机制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无论市场正常交易,还是因为偶发错单情况造成的涨跌幅触发阈值后,都触发指数熔断机制。对于错误申报造成的股指大幅波动,熔断机制将给相关方留出信息披露的时间,有助于防范“乌龙指”一旦发生后造成跟风盘误伤投资者。
以下为公告全文:
12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此次拟实施的指数熔断机制,是在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基础上完善而成。今年9月7日至9月21日,三家交易所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给予高度关注,向三家交易所反馈了各类意见和建议4861条。总体来看,市场各方对指数熔断机制的总体方案表示认可,三家交易所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采纳了反映最为集中的意见建议,另有部分意见暂未采纳。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熔断时间长度。
从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看,投资者普遍认为30分钟的熔断时间过长,这类意见占比最高。为了在发挥熔断机制作用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三家交易所将触发5%熔断阈值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但保留了尾盘阶段触发5%或全天任何时候触发7%暂停交易至收市的安排。主要考虑:一是境内市场在尾盘阶段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较多,规定14:45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暂停交易至收市有助于防范尾市异动风险。二是沪深300指数是反映沪深市场整体走势的重要指数产品,具有代表性好、抗操纵性强等特点,当其上涨或下跌达到7%时往往意味着市场已经发生了剧烈波动,可能面临极端系统性风险,因此需要给市场更多的冷静时间,避免恐慌情绪蔓延加剧市场波动。从境外市场看,美国、韩国、印度等市场均设有触发最高一档熔断阈值暂停至收市的安排,目的是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
二与现有涨跌停板制度的衔接。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在维持现行涨跌停板制度不变情况下,实施指数熔断的必要性不大,建议放宽或取消个股涨跌幅限制并引入个股熔断。经研究,指数熔断机制与涨跌停板制度的性质相同,都属于短期价格稳定措施。但两种制度在作用对象、作用原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涨跌停板制度规定了单只证券交易价格波动幅度,主要防范单只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证券在涨跌停板的价格上仍然可以交易;指数熔断机制是在市场基准指数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暂停整个市场交易一段时间,防止市场过度反应;触发指数熔断后,熔断范围内的证券在熔断期间均将暂停交易。从今年股市异常波动的情况看,涨跌停板制度在极端情况下不足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的必要性显得比较突出。此外,涨跌停板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安排,放宽或取消涨跌幅限制度会影响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杠杆类业务风控措施、市场监察指标等现行制度安排,对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影响也比较大,短期内难以实施。下一步,三家交易所还将结合此次指数熔断机制的实施情况,坚持改革力度、节奏与市场承受程度的统一,不断完善相关交易机制,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三关于熔断阈值。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现有阈值较低,触发次数可能较多,且两档阈值间隔过小,可能连续触发,建议仅设一档阈值,或提高阈值至6%、8%,也可考虑扩大阈值之间的差距。我们认为,在保留10%涨跌幅限制的前提下,可选的指数熔断阈值有限,5%和7%两档阈值是三家交易所在对过去11年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基础上提出的。其中,5%作为第一档阈值可以兼顾设置冷静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双重需要;触发7%的情况虽然较少,但属于需要防范的重大异常情况,应当一并考虑,以此阻断暴涨暴跌等极端异常行情的持续。
四关于基准指数的选择。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沪深300指数无法体现中小市值股票的走势。通常,熔断基准指数需要选取代表性强,影响力大,操纵难度较大的指数,沪深300指数具备以上特征。相较于单市场指数而言,沪深300指数更能全面反映A股市场总体波动情况;同时,沪深300指数的市值覆盖率、跟踪指数产品的数量和规模也占市场主导地位。
五关于双向熔断。
部分市场人士建议只设下跌熔断。我们认为,双向熔断更有利于抑制过度交易,控制市场波动。境内市场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散户为主,价格双向波动较大,既出现过恐慌性下跌,也曾出现过快上涨,包括因事故导致市场短期大幅上涨的情况。因此,当市场“暴涨”时,也需要熔断机制稳定市场情绪,防范投资者对市场上涨的过度反应,使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时间来进一步确认当前的价格是否合理。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三家交易所实施指数熔断机制的具体业务安排略有差异,请投资者关注交易所发布的业务问答及相关公告。
延伸阅读:
今天A股都是重磅!熔断、注册制都要来了!
来源:第一财经资讯(yicainews),综合第一财经日报、一财网、路透等
周末,监管层面放出了很多对A股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的消息:
和股灾说再见?熔断机制明年初正式推出
一个,就是“股灾”之后被市场关注的熔断机制。12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三大交易所拟引入的指数熔断机制将主要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设置5%、7%两档熔断阈值,并且涨跌都将触发熔断。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个诞生于美国资本市场的交易机制,在6.15股灾后被国内业内人士千呼万唤。熔断机制的设立旨在避免发生“闪电暴跌”事件。(也可以是暴涨)在交易过程中,当价格波动幅度达到某一限定目标时,交易将暂停一段时间,类似于保险丝在过量电流通过时会熔断以保护电器不受到损伤。
图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此前的9月7日至9月21日,三大交易所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业内对熔断机制的各种讨论就没有停止过。(下图为征求意见要点)
图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而此次拟实施的指数熔断机制,是在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基础上完善而成。根据反馈,此次发布的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对征求意见方案作了相应调整:
将沪深300指数触发5%,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为暂停15分钟;将14:30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改为自14:45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
其余制度要点保持不变,包括: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基准指数;指数触发7%阈值就直接暂停交易至收市;集合竞价阶段出发熔断机制自开盘实施熔断;早盘熔断时间不足的午盘开盘后补足;熔断机制实施指数期限联动;股票停牌和指数熔断期间重复的,熔断优先,即熔断结束后再复牌。
之后,交易所又发布关于指数熔断机制的11个问题(附于本文后可下拉阅读)。
当然,指数熔断机制只是一个技术手段,改革个股涨跌停板制度、股指期货的声音不在少数。
虽然从国外的实践来看,熔断机制的确能够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但熔断机制只能解决中国股市短期、应急的问题,不能指望其解决根本、长期的问题。
传A股发行改革方案望下周明确 注册制实施在即
第二个,说到股市机制就不得不提发行制度,眼下A股注册制真的要来了?
路透消息,据两位熟悉情况的消息人士周五对路透社透露,A股发行改革方案有望下周明确,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将落实《证券法》相关条款的修订,意味着注册制实施在即,显示高层加快证券市场改革的决心。
他们还表示,尽管新股发行注册制方案明确后,还将对实施的具体方案征求市场意见,但由于不必等到《证券法》的整体修订完成后推出,实施时间已明显较预期更快。
“最快下周就能确定,人大常委会随后也会出台对《证券法》相关条款的修订方案。”路透援引的一位消息人士表示。
显然决策层选择了更快实施注册制方案,以推动证券市场的改革,路透的消息人士表示。官方的表态和工作进展也凸显了这一点。
在上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表示,目前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序开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正在组织研究与注册制相关的配套规章和规则。注册制改革将把握好节奏、力度和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
同一天,证监会发布了《证监会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一文称,将建立限时办理和督办制度,对各审核环节提出明确时限要求。
文件规定,在正常审核状态下,新股发行的审核时间不超过75天。即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与新三板审核周期已大致接近。如此一来,IPO将近似于注册制。
期指玩法要变!和股指开收盘时间同步
第三,广为诟病的股指期货迈开了改革的第一步。
中金所调整股指期货开收市时间,与现货市场保持同步,即股指期货的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25-9:30,连续竞价交易时间为每交易日9:30-11:30和13:00-15:00。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主要目的是与现货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而在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后,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也出现一定有变化。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由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调整为±7%。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仍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同样在今天,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期货大会上的讲话表示,希望市场各方加强对股指期货功能研究评估,有利于客观看待股指期货,这也是证监会高层在股灾过后再度提起股指期货的功能。
附:关于指数熔断机制 你不可不知的11件事
今天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金所联合发了,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着三大交易正式推出指数熔断机制,指数熔断机制到底如何运行?投资者在操作中又该如何应对?
下午交易所又发布关于指数熔断机制的11个问题,投资者不可不知。
1.指数熔断对哪些品种的交易及相关业务有影响?
触发熔断时,股票及股票相关品种的竞价交易均暂停,新股发行、配股、投票等非交易业务可以正常申报,若指数熔断持续至15:00,相关证券当日不进行大宗交易。由于技术系统的差异,目前各交易所在实施熔断产品范围、相关业务影响等方面略有不同:一是上交所将暂停股票及相关品种的竞价交易,包括A股、B股、基金(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外)、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于转融通证券出借,若指数熔断15:00前结束,当日的转融通证券出借申报、匹配成交、证券归还均正常进行;若指数熔断持续至15:00的,熔断后不再接收相关证券的转融通证券出借和借入申报,熔断前已接受的申报仍进行匹配成交,当日应当归还的证券,参照证券停牌方式处理,归还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二是深交所实施熔断的证券品种与上交所基本一致,差异仅在于熔断期间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竞价交易将同时暂停,新系统上线后将调整为与上交所一致。
对于转融通证券出借,若指数熔断于15:00前结束,相关证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及归还正常进行;若指数熔断持续至15:00,参照证券停牌方式处理,相关证券当日不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当日应当归还的证券,归还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三是中金所将暂停股指期货所有产品交易(包括沪深300、中证5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但国债期货交易正常进行。具体以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2.指数熔断结束后以什么方式恢复交易?
对上交所、深交所,对于15:00前结束的指数熔断,熔断结束后,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集合竞价撮合成交,此后进入竞价交易阶段。
对于中金所,指数熔断结束前3分钟进行集合竞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申报结束后,立即进行集合竞价指令撮合,然后转入连续竞价交易。
3.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能否申报或撤销申报?
三家交易所在指数熔断期间能否申报和撤销上有所差异。一是上交所。指数熔断于15:00前结束的,熔断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指数熔断持续至15:00结束的,熔断期间仅接受撤销申报,不接受其他申报。二是深交所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均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三是中金所。沪深300指数触发5%阈值的,相关合约进入12分钟的熔断期间,熔断期间暂停交易,不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熔断期间结束后进入3分钟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期间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沪深300指数触发7%阈值的,或者相关合约收市前15分钟内触发5%阈值的,相关合约暂停交易至当日收市,期间不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此外,如果指数熔断跨越午间休市,则三家交易所的相关安排都与现有休市安排一致,午间休市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报和撤销申报。
4.指数熔断期间是否揭示参考成交价量?
指数熔断期间和熔断结束后的集合竞价期间,三家交易所均不揭示虚拟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虚拟未匹配量。
5.触发熔断时基金的申购赎回是否受到影响?
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6.指数熔断机制对沪港通有什么影响?
2014年4月10日发布的联合公告规定了“主场原则”,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据此拟作出如下安排:一是关于沪股通。沪股通适用内地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则,当A股市场触发指数熔断阈值后,内地投资者与沪股通投资者在内地市场的交易均暂停;沪股通下投资者申报、撤销申报等相关安排,执行内地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二是关于港股通。A股触发指数熔断机制后,港股通业务不受影响。
7.指数熔断在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有哪些特殊的安排?
目前境内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以现货标的指数交割日最后两个小时算术平均价格计算,为保证股指期货正常交割,指数熔断在股指期货交割日下午13:00开市后不再实施,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13:00至15:00期间不再实施指数熔断;二是上午实施的指数熔断最迟在下午13:00起恢复交易。
8.为何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时间?
中金所调整股指期货开收市时间,与现货市场保持同步,即股指期货的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25-9:30,连续竞价交易时间为每交易日9:30-11:30和13:00-15:00。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主要目的是与现货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9.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后,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有哪些变化?
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由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调整为±7%。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仍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当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上涨或者下跌未达到5%的,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当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的,股指期货合约进入熔断,恢复交易后,合约上涨或者下跌对应方向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随即生效。
10.触发熔断时股指期货合约结算价如何计算?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合约某一时段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该时段发生熔断、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或者交易暂停的,扣除熔断、集合竞价指令申报和暂停交易时间后向前取满相应时段。
11.对于指数熔断机制投资者还有哪些事项需要特别关注和了解?
投资者还需要特别注意指数熔断机制以下几个方面的安排:一是开盘集合竞价触发熔断的,将从9:30开始按照触发情形实施指数熔断。二是对于非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上午熔断时长不足的,下午开市后补足,午间休市时间不计入熔断时长。三是熔断至15:00收市未恢复交易的,相关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四是深交所在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触发熔断的,不实施指数熔断。五是指数熔断期间,相关证券复牌的,将延至指数熔断结束后实施。
在触发熔断时,交易所将在网站发布相关的公告,告知熔断恢复交易或暂停交易的时间,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信息,以便做好相应的业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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