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
其实,唐斌在措辞上的微妙差异,恰从侧面反映了兴业银行与人保双方对此次交易定位上的不同。兴业方面在补充资本的同时,更乐于强调这次增发的战略价值。但人保方面却将这次入股定位为一种单纯的财务投资。
前述兴业银行参与融资方案制定的内部人士表示,尽管有客观因素存在,“但考虑保险入股,也是因为兴业在这一块的金融同业业务发展稍慢一些”,兴业选择人保,在相当程度上也是着眼于双方在客户资源共享和销售团队共享后所带来的巨大战略价值。
“人保财险的不少零售和企业客户都是兴业本身定位所瞄准的目标客户群体,而人保掌握的客户数量也比我们自己要多,因此合作双方共享这部分客户资源,对兴业的零售和公司业务都会有较大推动。”这位兴业内部人士表示,兴业银行也希望在引进战投后,通过合作培训等途径,借助人保强大的销售队伍,扩充自身的渠道能力。
对此,一位银行业人士称:“这种思路与之前的银银平台如出一辙,都是借力打力,用小成本获取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
但一位人保资管高管却指出,“公告中人保资产的定位是战略财务投资者,此前市场和媒体的解读是想象过度了,人保入股更多只是一个财务投资的举动。”他亦称,人保对兴业并非控股,“双方牌照不可能互相借用,关于兴业和人保形成全牌照联合体的说法缺乏依据。”
对于人保方面这种迥异于市场预期的“低调姿态”,一位接近人保的人士就指出,人保对于银行的股权投资思路或异于中国人寿,“不会像国寿那样对入股银行介入很深。兴业只是一个起点,未来人保也会选择投资其他合适的银行,因此没必要过度强调这种投资及其后续战略合作的意义,也不必把话说死。何况人保和别的银行也有很多的业务合作。在这方面,兴业和人保对于合作深度的预期,应该是存在差异的。”
不过,若撇开模糊暧昧的战略合作收益,此次人保入股,确实可为兴业带来一笔不菲的现实收益。而这份收益正来源于对人保集团旗下保险缴费、分红及赔付等各项业务的资金清算收入。
“人保成为兴业的战投后,其关于保险业务的各项资金活动都将在兴业银行主导的银银平台上完成,换言之,保费的上收和保险金的赔付会通过兴业及银银平台加盟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这就相当于只要人保的保险业务保持增长,那么兴业就可以获得源源不断且持续增加的清算收入。”一位兴业同业部门人士表示,“经过初步匡算,这部分收入也是此次引入人保作为战投带给我们最可观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