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多方实地调查显示,大量中小企业正在生死线上徘徊。相对于中国屡次收紧银根,致中小企业融资艰难,有消息称日本央行推出5000亿日元的融资计划,面向有成长潜力以及技术实力的日本中小企业。日本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否值得中国借鉴?
日本从立法、补助和融资上,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帮助
日本“中小企业宪法”为中小企业护航
日本是制定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最早、执行最为典型的国家,也是为中小企业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1963年日本政府发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被称为日本中小企业宪法。根据这部法律,日本政府又制订了许多相关法律来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比如先后颁布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指导法》和《中小企业现代化扶植法》等。
这些法律的制定,规范了中小企业的行为,调整了中小企业与国家、大企业之间的关系,保证了经济活动的协调进行。从保护,到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再到产业培养,这是日本的中小企业政策发展的路径。
对中小企业技术开发给予现金补助,最高赞助2000万日元
日本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85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促进临时措施法》明确规定,大力推行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提高它们自身的技术水平;对开展经过都道府县(类似于中国省级政府)确认的技术开发的中小企业,采取补助金、融资、税制减免等资助措施。
为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产品开发研究,日本政府建立了技术顾问制度,在全国各地设立了200多个公立试验机构,聘用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顾问。日本政府还专门制定了技术开发补助金制度,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给予50%的赞助,资助下限为500万日元,上限为2000万日元。例如,1988年日本实行3%的消费税时, 就对职工人数在5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实行一项优惠政策,凡年营业额不足3000 万日元者, 可免交个人消费税。
全方位的金融支持是日本中小企业发展保证
在资金方面, 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一直积极采取政策上的支持和金融上的扶持, 使广大中小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环境和生存空间。如1949年和1953年,分别成立了专门扶持中小企业的“国民金融公库” 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两者都是由政府出资, 面向100人以下的制造业和批发业,50人以下商业和服务业, 向他们提供设备和周转资金。
日本政府曾多次对中小企业实行政府贴息贷款政策, 每次贴息贷款政策都有极其详细的规定, 如资本金和职工在多少范围内、最大贴息贷额度是多少、贴息率为多少等等,并详细地划分为十几个档次。
日本还是最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体系的国家,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相结合的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国中小企业状况和日本不同,面临不公颇为严重
日本中小企业不追求市场规模,争做细分行业龙头
日本的中小型企业并不追求企业的规模,而是把企业定位在大行业的产业链里,用专业水平做成细分行业龙头。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模式、管理理念上,走的是企业规模、市场占有量的路线,讲究的是企业规模和产值规模,总想把企业做大。而日本的中小企业却越做越小,但越做越精。这是中国和日本中小企业发展模式的最大区别。
中小企业发育环境不同,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不公颇为严重
受计划经济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政策自觉或不自觉地偏好于大企业,因而在金融政策、财税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和科技教育政策等方面,对中小企业有许多的不公平。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抓大”,只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和发展感兴趣,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技术发展等方面只考虑大企业,中小企业很难或根本得不到政策上的帮助,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一些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中小企业不能享有国有大企业相同的政策待遇,在市场准入、获取资金税费等方面存在若干限制,为中小企业设置一道道门槛。在税收上(国有企业先缴后退,中小企业无此优惠),中小企业特别是私人企业往往是小额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难以抵扣。
日本民企融资来源丰富,而我国银行普遍“歧视”民企
日本有大量的民间金融机构可以给中小企业融资提高丰富的来源,我国大银行抓大放小,民间银行又不成气候,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贷款。
而日本建立了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体系,日本信用保证协会对中小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对金融机构承诺信用保证,承保项目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分散风险,一般比例为70%。信用保证协会保证额的70%-80%由信用保险公司公库再保险,一旦出现代位补偿,信用保证协会将承担20%-30%的保证责任,这部分担保余额在发生风险时最终由财政补偿。
我国对担保比例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协作银行不愿承担风险,担保机构实际上是承担了100%的信贷风险。由于风险不能在担保机构和银行间合理分担,造成我国担保机构集中了过多的风险,不仅造成担保机构责任与能力的不对等,也弱化了银行对企业的评估,加大了整体风险,不利于担保机构作用的发挥和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中国应该学习日本,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扶持中小企业
通过税收、融资等方式,改善中小企业外部生存环境
一直以来,中小企业就是中国经济最富活力的组成部分。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中小企业数量超过1000万户,占企业总数90%以上,中小企业为中国经济发展贡献了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中小企业虽早已成为中国经济重要支柱。
但中国中小企业大多集中在制造业、商贸、餐饮等相对微利的领域,无论是在品牌、规模还是影响力上,都不急财大气粗国有企业,以至于往往不具备获得政策支持的条件,一直处于被国家遗忘的角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中小企业其实是在一种不公平的逆境中,与同行业的国企和外企一起竞争。
日本长期以来对中小企业的重视非常值得中国借鉴。无论是在税收、融资还是在某些行业的准入限制上,都因该对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性倾斜,让其可以在一种公平的环境中,大展拳脚参与竞争。
通过对技术创新的扶持,增强企业的内生动力
中国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制造业、餐饮和商贸等行业,多是技术含量较低、依赖低廉劳动力成本维持较低利润水平的行业。然而在生产、融资成本上涨、劳动者最低工资普通提供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的抗打击能力颇低。
所以中国政府应该扶持中小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型企业过渡。日本在这方面做得较有典型性。在日本政府一系列支持下,日本大多数中小企业不是照搬别人的技术,而是对引进技术不断进行研究改进和创新,从而提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至于对外部环境的变化毫无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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