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引入如此多的“牛鬼蛇神”,给具有证监会渠道的人输送如此多的利益之后,发审委在审核时自然会“手下留情”。这种手下留情,造成的是一些公司在上市两到三年之后,被发现爆出巨亏或业绩变脸。
灰色中介
围绕发审委产生的寄生链条上的攫利者,并非只有在台前赚取市盈率差价的PE,更包括隐身于发审流程各环节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财经公关、环评机构和IPO咨询等各类机构。
根据汉鼎咨询数据,2011年,公开的中国IPO发行费用合计达到152亿元。在这块巨大的蛋糕中,保荐机构券商分到了其中的大部分,占到总数的85%。
“说实话,我们在辅导期内一切行为的出发点,不是履行职业义务,而是让发审委满意。”一位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在这个出发点下,投行不可避免地要给企业做包装,这个尺度有时就会成为问题。”
而据这位投行人士透露,为了满足发审委关于持续盈利能力、独立性以及财务会计方面的审核要求,部分投行往往会给企业提供一些“暂渡难关的权宜之计”。
“比如要压缩人员成本,提升盈利指标。有的投行就会让企业暂时下调员工工资,甚至让部分员工离岗休假,等过会后再恢复原样。有的投行做得更过,干脆让企业把员工工资记录改到一个完全不合理的水平上,一个技术工人工资比低保高不了多少。这样拿出来的材料虽不是假的,但起码对投资者有误导。”上述投行人士说。
一位业内人士还表示,在券商收取的高额费用中,“除去单纯的劳动报酬、辅导费用,券商保荐人的口碑溢价也占到了相当比例”。只不过这种“口碑溢价”不仅与券商、保代的专业能力有关,“更与券商在发审委处的背景深浅有关”。
“在新股IPO过程中,除非是经费太紧或者对方不愿接手,企业大都会优先选择背景深厚的大型券商。”这位业内人士称,“原因很简单,IPO不是要让市场满意,而是要让发审委满意。大券商因为上会次数多,与发审委人头熟,尤其知道发审委委员们喜欢或是习惯于看到怎样的IPO材料,这就能为企业增加过会的几率。”
无独有偶,在“一切只为发审委满意”的标准之下,为IPO企业提供合规咨询和法律文件的律师事务所,各家收费同样出现了显著差异,甚至在一家律所内部,因为与发审委熟悉程度不同,律师间的收费也有着显著差异。
曾参与上市全过程的一家上市公司内部人士对此有过亲身经历。“我们当时找的是国内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律所,有朋友特别提醒我,光找大律所不够,还一定要找这家律所特定的两位律师。后来才知道,这两位律师都与当时在发审委里部分律所出身的委员比较熟,知道委员审查的重点。当然收费也要比其他律师高出不少。”
除了券商和律师事务所,IPO过程中几乎无处不在的财经公关公司,则经常活动于灰色地带,频繁打出法律的“擦边球”。
一家财经公关公司的媒介总监颇为直白地告诉记者,他们为IPO企业提供的服务主要有三项,一是安排企业负责人与“会里的有关人士”见面餐叙,沟通感情,二是帮助企业在过会期间“灭掉负面新闻”,三是帮企业设计在过会现场的“公关方案”。